職位要求
崗位職責:
1.制定和執行礦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,確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。
2.進行礦山安全風險評估和事故調查,識別潛在風險并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。
3.監測和分析礦山作業環境的安全指標,包括噪音、震動、粉塵、有害氣體等。
4.協助制定礦山應急救援預案,組織演習和培訓,提高應急處理能力。
5.指導并培訓礦工進行安全操作,增強礦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。
6.參與新項目的安全評估和設計,確保新設備、新工藝符合安全要求。
7.與政府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和協調,及時了解礦山安全相關法規和政策的變化。
參與礦山職業健康監測和疾病預防工作,保障礦工的身體健康。